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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同姓 日本最高院判定不違憲

日本民法規定,夫妻結婚後,必須使用同一個姓氏,而且女性離婚後,要過6個月以上才能再婚。部分民眾認為,這樣的規定違反憲法,狀告政府要求國賠。宣判結果在12月16日下午出爐。

日本最高院大法庭今天(16日)宣判,女性「離婚後6個月再婚」的規定,確實違反憲法。但由東京5位民眾聯合提告的「夫妻同姓」違憲官司,則遭到駁回。

負責審理的法官表示,目前部份不具法律效益的文書,已經放寬可以保留舊有姓氏。因此相關法律並不違憲。這2項民法規定,都是從明治時期以來,沿用100年以上。這是企業貸款首次針對相關法條,進行釋憲。(民視新聞綜合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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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夫妻同姓-日本最高院判定不違憲-091605350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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